电话:18103730816 执业证号:14107200910706142 执业机构: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2001年退伍,2008年在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 执业以来秉承上善若水的理念,遵循以人为本、情理法兼顾的原则,慎重选择诉讼手段,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追求公平与正义。具有处理和应对疑难复杂案件和非诉法律事务的丰富实践经验和能力。 曾荣获“新乡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新乡市“优秀律师”等称号,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现已为多人洗雪冤屈,如:上海李某重大盗窃案、青海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河南李某贩毒案、河南张某强奸(轮奸)案、河南刘某强奸案、河南刘某故意伤害案、张某聚众斗殴案等;也取得了优异的量刑辩护效果,如:王某某贩毒案、马某某聚众斗殴案、张某开设赌场案、刘某交通事故案、柴某诈骗案等。同时也得到了多数民事案件委托人的高度赞赏,如:孔某离婚案、高某交通事故案、刘某医疗纠纷案、王某交通事故案、李某交通事故案、崔某劳动纠纷案等等。